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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绿色出行号召换了新能源车,满心欢喜去物业申请在地下车位安装充电桩,迎面而来的是各种推脱:「小区电容不够」「装了有安全隐患」「其他业主不同意」「影响整体美观」。车买了、牌上了,充电桩装不了,每天下班还得去外面公共桩排队,这事到底谁说了算?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中明确要求:新建住宅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既有的居民小区也应当积极创造条件支持业主安装。物业公司以没有依据的理由阻挠安装,于法无据。
《民法典》第272条保护得很清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产权车位或合法长租车位是业主的专有使用空间,安装充电桩属于合理使用,物业无权说不。
物业动不动就说「电容不够」?那好,请物业拿出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真实评估报告。拿不出来就是推诿搪塞。业主可以先跟物业协商,协商不成向住建部门投诉,实在不行就起诉。从各地已判决的案例来看,法院基本都支持业主合法安装充电桩的诉求。
声明:本文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