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星期天,李阿姨去超市买菜,经过生鲜区时脚下一滑,整个人重重摔在地上。到医院一查,髋部骨折,手术费花了好几万。她回想起来,地上有一滩水,工作人员明明看见了却没有及时拖干,也没放警示牌。
超市赔不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这类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有责任保障顾客的人身安全。如果因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键在于超市有没有过错。如果地上的水是顾客刚刚打翻的,超市还没发现也来不及处理,责任就可能比较轻。但如果清洁人员看见了却不作为,或者明知地面湿滑却没有提示,超市就难逃其责了。
李阿姨这种情况,她应当第一时间拍照录像固定证据,找超市工作人员做记录,保留好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缴费单据。人身损害赔偿通常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以及康复治疗的费用。
有人会问,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一般要等伤情稳定之后,通常是治疗终结或者出院三到六个月左右,由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做。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失费。
被侵权了去哪里投诉?可以找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建议先和超市协商,协商不成再走诉讼途径。记住,这类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受伤那天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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