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下班走回家的路上,经过一栋居民楼时被一个从天而降的花盆砸中了肩膀,当场肩膀脱臼,住院治疗。警方排查后没能确定花盆是从哪一户掉下来的。
这种情况该怎么办?难道整栋楼都要赔?《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专门讲的就是这个问题: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也就是说,如果你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比如你家窗户有防护网、花盆根本放不出去——那就可以免除补偿责任。如果实在查不出是谁扔的或者谁的物品掉落的,那事发位置正上方可能涉及的住户都需要分摊补偿责任,除非能够自证清白。
很多人会觉得这不公平:"又不是我干的凭什么让我赔?"法律的逻辑在于保护受害者。当一个无辜的受害者躺在医院里、医药费没有着落的时候,让可能造成伤害的住户分担损失,体现了风险分摊的原则。法律同时也给了无辜住户一个出路——如果之后找到了真正的侵权人,已经赔偿的住户可以向真正的侵权人追偿。
物业公司在这类事件里有没有责任?要看物业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比如安装了高空抛物监控、张贴了警示标识等。如果物业不作为,也可能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受到这类伤害后,伤者应当第一时间报警固定证据,保留好医疗记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都是可以主张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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