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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9万买了辆二手奥迪A4,比市场价便宜整整3万,高兴了没两天,仪表盘故障灯全亮。拉去检测,师傅一句话扎心了:「泡水车,电子线路随时可能短路自燃。」找卖家理论,对方两手一摊:「合同又没写保证不是泡水车,你自己不懂看车怪谁?」这就只能吃哑巴亏吗?
当然不是。《民法典》第500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泡水属于重大安全瑕疵,直接影响车辆价值和人身安全,卖家负有如实告知的法定义务,不主动说就是欺诈。
如果你是从二手车经销商手里买的,武器更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退一赔三。9万车款,判决下来退你36万,可不是开玩笑。就算是从个人卖家手里买,也受民法典约束,隐瞒泡水事实同样构成欺诈,可起诉撤销合同、返还全部购车款。
提醒所有想买二手车的朋友:下手前花两三百块查一下4S店保养维修记录和保险公司出险记录,泡水、事故、调表都藏不住。省小钱吃大亏,不划算。
声明:本文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