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发生后,证据是维权的核心。患者及其家属在面对医疗损害时,往往不知道如何收集和保存证据,导致维权困难。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实行过错责任原则,患者需要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因此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
患者应当收集的证据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等病历资料;医疗费发票、药费清单等费用凭证;影像学检查片子和报告单;手术记录等原始医疗文书。其中完整病历是医疗纠纷中最关键的证据,可以反映诊疗的全过程。
作为重庆律师和两江新区律师,我们建议患者在发生医疗纠纷后第一时间封存病历,防止病历被篡改。封存病历应当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后双方签字确认。同时应当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维权途径和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