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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孩子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1970年01月01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ssws.com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这样规定的。抚养费的数额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比如孩子有重大疾病需要高额医疗费的,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抚养费一般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一次性给付以不超过十八岁的抚养费总额为限。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停止给付。孩子虽满十八岁但还在上高中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仍然需要负担必要的抚养费。离婚抚养费纠纷是常见的家庭纠纷,建议在离婚时协商好抚养费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