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退休后被原单位返聘,在一次工作中从楼梯上摔倒导致髋骨骨折,住院手术花了三万多元。单位说退休人员不属于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不能走工伤认定,最多补偿一万。你心里一沉——退休前出了这事肯定算工伤,为什么退了休就不算?
退休返聘人员的法律身份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与单位之间不再适用《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所以,退休返聘人员因工受伤通常不能通过工伤保险途径获得赔偿。
但这不等于没有任何救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虽然不能走工伤保险,但可以走人身损害赔偿——认定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比如安全设施不到位、未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等),然后按过错比例索赔。
赔偿范围因为走的是民事侵权路径,反而比工伤保险的范围更广——除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之外,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都可以主张。而且民事侵权赔偿没有工伤保险的"报销上限"约束,完全按实际损失主张。
实操建议:第一,受伤后立即跟单位确认工作环境的安全瑕疵并保留现场照片;第二,和单位进行书面沟通确认事发经过及伤情,让单位出具事故证明;第三,如果单位配合度不高,直接走法院民事赔偿程序,不要幻想单位会主动为你的全部损失买单。
退休不是保障的终点。虽然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了,但《民法典》给你的民事保护没打折扣——只是从一个法律通道转到了另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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