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父母为了孩子上好学校,花高价买了所谓的学区房。结果入学政策调整,原来的学区划片变了,房子白买了还没办法上好学校。这种情况下,买房人能不能以"政策变化"为由要求退房退款?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解除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或者约定条件。学区房买卖合同中,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该房屋属于某某小学学区房"这样的条款,开发商或者卖房人在合同中作出了书面承诺,那么学区划分变化导致孩子无法入读该学校,属于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买房人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但如果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学区只是一个作为宣传噱头,没有写进合同条款,情况就复杂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如果开发商的广告、楼书、置业计划表等宣传资料中明确将学区作为卖点,且对该房屋的定价产生了重大影响,即使没有写进合同,也可以构成合同内容。
也就是说,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对于学区的宣传是否构成合同内容,关键看是否"具体确定"和"对房价有重大影响"。比如销售人员明确说过"小孩百分百能上某某小学",或者宣传资料中明确写着"某某小学学区房",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但如果说的是"附近有某某小学,具体学区请以当年政策为准",则比较难以认定为合同内容。
买房人如何维权?第一,收集证据。包括销售广告、楼书、户型图、销售人员的承诺录音、聊天记录等。第二,查看买卖合同中是否有学区相关的约定。第三,向当地教育部门查询该房屋在买房时点的学区划分情况,确认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第四,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开发商虚假宣传。第五,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或者赔偿因学区变化造成的房屋价值差额损失。
对于学区房这一特殊商品来说,购买之前一定要做好功课。不去听销售人员的单方面承诺,而是自己去当地教育部门核实学区划分的政策和范围。把学区的承诺写进购房合同,约定"如果不能入学,买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条款。永远不要为了一个不确定的入学名额,花光所有积蓄去赌政策不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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