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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中,患者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医疗机构赔偿

2026年06月24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ssws.com

到医院看病或者做手术,结果不但没治好,反而造成了新的伤害甚至残疾。患者和家属想维权,但医院说"这是正常的医疗风险"。到底什么情况下,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构成了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医疗损害?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条规定的核心在于"过错"二字。不是所有不好的治疗结果都构成医疗损害,只有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责任。

什么是医疗过错?通常包括:误诊漏诊。应该能够诊断出来的疾病没有诊断出来,导致延误了治疗时机。治疗措施不当。手术操作失误、用药错误、用药剂量不当等。违反诊疗规范。没有按照医学界的通行标准进行治疗。告知义务履行不到位。做手术或者特殊检查之前,没有充分告知患者或者家属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替代方案。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病历管理不规范。篡改、伪造、隐匿病历资料,或者病历记录不完整导致无法判断诊疗过程的。这种情况下,法律上可以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患者起诉医疗机构要求赔偿,需要证明三个要件:存在诊疗行为、患者受到了损害、诊疗行为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中因果关系是最难证明的环节。患者不是医学专业人士,很难自己去分析其中的因果关系。实践中通常需要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鉴定机构会组织临床专家和法医专家,对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等进行专业评定。

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患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在维权过程中,病历是第一证据。患者有权查阅、复印全部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护理记录、检查检验报告等。如果医疗机构拒绝提供或者篡改病历,法律上可以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医疗纠纷维权难度较大,涉及专业的医学和法学交叉领域。患者或者家属如果决定维权,建议尽早请专业律师介入,指导证据收集和鉴定申请。不要因为觉得麻烦或者怕花律师费就放弃,合法维权是对自身权益最基本的尊重,也是促进医疗机构规范行医的推动力。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