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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公司部门聚餐,老同事们轮番给新来的小张敬酒。「干了干了」「刚来不表示一下?」「这是我们部门的规矩,不喝就是不给大家面子」。小张架不住劝,喝下大半瓶白酒后趴在桌边不省人事,等同事发现不对劲送医院时,已经抢救不过来了。家属悲痛欲绝,把当晚同桌的12个人全部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决共同赔偿。那几杯酒有多贵?加起来好几十万。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侵权责任。共同喝酒本身不违法,但以下四种情况下,劝酒的人要担责:第一,强行灌酒、逼酒、用言语压力让别人不得不喝;第二,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却仍然劝酒——比如知道对方正在吃头孢类抗生素、有严重基础疾病;第三,醉酒后没有尽到安全护送义务,没有把醉酒者安全送到家或交给其家属;第四,明知对方喝醉了,还放任其自行驾车离开。
「感情深一口闷」「不喝就是看不起我」这种酒桌文化,真的该终结了。真正的感情不是拿命换来的。不劝酒、不灌酒、把喝多的人安全送回家,既是对朋友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声明:本文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