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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网店的老王最近愁得睡不着。有个人在店里分几十单买了几万块的进口食品,收到货后直接发来律师函,说商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退一赔十,算下来要赔几十万。老王觉得这人就是职业打假的,故意来“碰瓷”,可对方是真金白银付了款的买家,这怎么破?
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争议不小,但近几年的裁判趋势越来越清晰。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确实规定了“退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但适用有一个关键前提:食品存在实质性的安全问题。如果只是标签瑕疵,比如字体大小、排列格式不符合规范,但食品本身是安全的,法院通常不支持十倍赔偿。
更重要的是,法院现在越来越注重审查购买动机。如果买家一次性大量购买、分单操作、购买后不食用而是直接索赔,具有明显的营利目的,法院倾向于认为这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生活消费需要”,从而不支持惩罚性赔偿。
但话说回来,这不意味着网店可以忽视食品安全。如果你的商品确实存在过期、变质、含有违禁成分等实质问题,那无论是普通消费者还是职业打假人,你都躲不掉。打铁还需自身硬,合规经营是底线。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建议。文中案例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如您正面临类似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