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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州的老李承包了二十亩地种玉米,在镇上农资店买了种子,结果出苗率不到三成,剩下的苗也长得歪歪扭扭。找人一鉴定——假种子。老李一年的辛苦全泡汤了,买种子花了三千块,但土地租金、肥料、人工加起来损失了七八万。
买到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农资打假维权有专门的法律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或者因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不真实,遭受损失的,可以向出售种子的经营者或者种子生产者要求赔偿。赔偿范围不仅包括购种价款,还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就是说,你预期能收多少粮食,按市场价格折算成钱,对方也要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样适用于农资消费。如果商家明知是假种子仍然销售,消费者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更重要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属于刑事犯罪,使农业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老李该怎么维权?第一步,保留购买凭证、种子包装袋和剩余种子作为证据;第二步,找农业部门申请做种子质量鉴定;第三步,向农业农村局投诉举报并要求调解赔偿;第四步,协商不成起诉农资店,同时可以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整个过程建议委托重庆本地农业维权专业律师介入。
农民种地不易,假农资毁的不只是一季庄稼,是一年的饭碗。法律对坑农行为绝不手软。
声明:本文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如涉及具体纠纷,建议咨询重庆两江新区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