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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巴南的陈女士网购了一套护肤品,快递显示“已签收——门卫代收”。她去门卫室找,没找到。折腾了三天才发现是隔壁邻居代签收了,包裹被打开了,里面少了一瓶精华。邻居说“我以为是我家买的就拆了”。快递公司说“已经签收了,跟我们没关系”。
快递被冒领、错领、他人代签收出问题,责任链条怎么捋?
首先,快递公司有安全投递的义务。《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如果快递员没有核实代收人身份,把包裹交给不相干的人,属于未按约定履行投递义务。快递公司应当对包裹丢失、毁损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快递服务属于货运合同,快递公司在运输和投递环节对货物安全负有保障义务。
如果是邻居代签后拆了或弄丢了,快递公司赔完可以再向邻居追偿。但陈女士作为收件人,主责追偿对象是快递公司——谁让你的快递没送到我手上,我就找谁。
怎么维权?第一,联系快递公司客服投诉,说明情况要求赔偿;第二,如果快递公司不处理,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第三,保留商品价值凭证(订单截图等),不能举证价值的,一般按快递费的三到十倍赔偿;第四,价值较高的物品可以找律师发函或起诉。
另外提醒:门卫、前台等公共代收点的代收,如果没有收件人的明确授权,出了问题快递公司同样要负责。
你的包裹,应该完完整整到你手上。中间出了差错,法律会帮你追。
声明:本文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如涉及具体纠纷,建议咨询重庆两江新区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