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师傅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每天的收入全靠跑车。前几天他的车被一辆私家车追尾,对方全责。车送到修理厂修了五天,这五天张师傅一分钱收入都没有。张师傅想知道,这五天的停运损失能不能找对方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侵权人应当予以赔偿。
也就是说,营运车辆因交通事故导致无法正常运营,所产生的停运损失属于直接损失,可以要求责任方赔偿。停运损失的计算标准通常按照该车辆在正常运营情况下的日均收入乘以停运天数来确定。
主张停运损失的一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包括车辆的营运资格证明、近期的收入记录、税务凭证、修理厂的维修工期证明等。如果无法提供准确的收入证明,法院也可以参照当地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酌情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停运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也不包括因停运造成的商誉损失等。保险公司对停运损失是否赔付要看保险合同的约定,交强险通常不赔停运损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需要看具体的保险条款。如果保险公司不赔,可以直接向侵权人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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