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HR说:"公司给你多发五百块工资,你自己去买商业保险,自愿放弃社保——签个字就行,不碍事的。"你心想多拿钱少扣款好像挺划算。但这份协议,从头到尾都是你的法律陷阱。
首先,这份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劳动法》第一百条更直白: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并加收滞纳金。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国家制度设置,不是劳资双方可以协商放弃的。你签了"自愿放弃"的协议,公司照样违法,你照样可以要求补缴。
但实际的后果远比纸面上的"无效"严重。不缴社保意味着你没有工伤保险——如果在工作中受伤,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赔偿,只能走劳动仲裁和民事索赔,赔付的及时性和确定性大大下降。没有医疗保险——生病住院无法享受医保报销。没有养老保险——这段时间不算缴费年限,直接影响你退休后的养老金领取资格。没有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失业和生育时无法享受法定待遇。
如果你已经签了这样的协议,不要怕,两个步骤解决问题:第一步,收集证据——你的工资记录、你与HR关于社保的聊天截图、"放弃社保"的协议书。第二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社保经办机构投诉,由行政部门责令公司补缴。公司不但要补缴你的社保费,还要承担滞纳金。
不要被多出来的几百块钱迷惑,它买不走你生病、受伤、年老时的生存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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