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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绕路去接孩子放学,路上出了事故,单位说这不算工伤,你信吗?

2026年07月11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ssws.com

小李每天下班后都要顺路去幼儿园接孩子,这天路上跟一辆电动车撞了,腿骨骨折。躺在医院里给公司打电话,人事的回复让她心凉了半截:“你这是接孩子途中,不算上下班途中,不能报工伤。”

这个说法对吗?还真不全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关键在于怎么理解“上下班途中”。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上下班途中包括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必需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接送孩子属于“日常生活所必需的活动”吗?对于有年幼子女的双职工家庭来说,下班接孩子是刚需,不是可做可不做的事情。所以,只要接孩子的路线在合理范围内,没有严重偏离回家的方向,一般应当认定为上下班途中的合理延伸。

但要注意两个关键点:一是你在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如果你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那就不构成工伤。二是路线的合理性,如果你从公司到幼儿园再到家的路线没有明显的绕路,通常没问题。如果为了接孩子绕了十几公里去了相反方向,那合理性可能受到质疑。

工伤认定不是公司说了算,如果公司不配合申请,你自己也可以向人社部门提交申请。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建议。文中案例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如您正面临工伤认定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