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上了三年班,最近想买房时才发现公司一直没给缴社保。
找到人事部门,对方说"你是临时工不缴社保",又说"把社保费折现给你了"。
这两种说法合法吗?
如果单位不给缴社保,员工有哪些维权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和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将社保费折现给员工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双方约定来免除。
所谓"临时工不缴社保"也没有法律依据——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缴纳。
未缴社保对员工的直接影响包括:无法享受医疗保险报销、工伤后无法获得工伤保险待遇、达到退休年龄时未缴满年限可能无法领取养老金、失业后无法申领失业保险金、生育时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等。
这些损失都是实实在在的。
维权途径:第一步,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牌、考勤记录、工作证等)。
第二步,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限期补缴。
第三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第四步,如果因未缴社保遭受了实际损失(如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要求单位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社保补缴不适用仲裁时效限制,随时可以主张。
社保关系到每个人从看病、工伤、失业到退休的全生命周期保障。
遇到单位不给缴社保的情况,不要因为怕丢工作就忍气吞声,法律是你的后盾。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建议。
社保纠纷涉及具体用工情况和行政程序,建议咨询重庆两江新区专业律师协助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