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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被侵害如何维权,重庆律师为您解答
2026年05月19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ssws.com
网络社交时代,名誉权侵害事件频频发生。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 名誉权侵权的法律后果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 作为重庆律师和两江新区律师,我们建议受害人在名誉权受到侵害时首先固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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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律师:
李律师
[重庆]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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