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和商业意外险能否同时获赔
1970年01月01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ssws.com
很多单位既给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又购买了商业意外险。发生工伤后,两种保险能否同时赔偿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保险法的规定,工伤保险和商业意外险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保险,可以同时获赔。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是国家对劳动者权益的基本保障。商业意外险是商业保险,是单位为员工提供的福利。两者不冲突,可以同时享受。员工在发生工伤后,既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赔偿,也可以从商业保险公司获得意外险理赔。比如工伤保险赔付了医疗费和伤残补助金,商业意外险还可以赔付意外伤害保险金。但需要注意的是,医疗费不能重复报销。工伤保险已经报销的医疗费,商业保险不再报销。同样,商业保险已经报销的医疗费,工伤保险也不再报销。但是对于定额给付型的商业意外险,比如意外伤害保险金,与工伤赔偿无关,可以同时获得。有些单位在员工入职时要求员工签署声明,说买了商业意外险就不再缴纳工伤保险。这种声明是无效的。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用商业保险替代。建议广大劳动者了解自己的工伤权益。遇到工伤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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