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先生居住的小区,每天早上六点和大晚上八点,都有一群阿姨在小区广场上跳广场舞,音响声音很大。何先生家里有老人和小孩,深受其扰,多次与跳舞的阿姨们沟通无效,向物业反映也没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
广场舞噪音扰民是一个典型的相邻关系纠纷。从法律角度看,涉及两个方面的规范。
一是噪声污染防治方面的规定。按照相关法律,在居民住宅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在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进行产生噪声的活动。同时,社会生活噪声的排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果广场舞的音响音量超过了规定的排放限值,就属于违法行为。
二是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排放噪声等造成损害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面对广场舞噪音,可以按以下步骤维权:
第一步,与组织者沟通协商。很多情况下,跳舞的居民并没有意识到音响音量已经影响到他人。如果能通过友好协商,约定合理的时间、调整音响方向或降低音量,是成本最低的解决方式。
第二步,向物业公司投诉。物业公司有义务对小区内的噪音扰民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如果物业不作为,可以向住建部门投诉物业公司。
第三步,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可以对持续制造噪音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四步,向环保部门投诉。环保部门可以对噪声进行监测,确认是否超标。
第五步,向法院起诉。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相邻关系纠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在重庆,相邻关系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需要说明的是,广场舞是群众的合法文体活动,法律不禁止。维权时尽量采取协商优先的方式,避免激化邻里矛盾。如果协商无效,再逐步升级维权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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