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男方每月支付两千元抚养费但离婚一年后男方开始拖欠已经连续三个月没付了。女方打电话催他说没钱付不了。女方想知道有什么办法能强制他支付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抚养费是法定义务不能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
如果离婚时通过法院判决确定抚养费的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工资收入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并采取冻结扣划查封等执行措施确保抚养费支付。
如果离婚是通过协议离婚的则需要先向法院起诉确认抚养费支付义务取得判决后再申请强制执行。起诉时可以主张拖欠的抚养费本金和后续按月支付的抚养费。
关于抚养费数额的调整民法典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果原定抚养费数额已经不足以维持子女实际生活需要比如物价上涨子女教育医疗费用增加等可以申请增加抚养费。
建议抚养方保留好对方拖欠抚养费的证据包括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离婚协议等。拖欠抚养费不要久拖不决及时启动法律程序。法院对抚养费执行案件通常会优先处理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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