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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该不该退

2020年02月07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ssws.com

案由:离婚纠纷

案情:陈某与王某于201710月经人介绍相识,后于2018616日登记结婚。结婚前,陈某共计送给王某18万元彩礼。婚后,双方常因琐事产生矛盾和冲突。20194月中旬,再次争吵后,王某回到娘家居住。眼见和好无望,陈某遂提出离婚,要求王某退还18万元彩礼。王某则表示,离婚可以,但彩礼不退。

法庭上,陈某诉称,双方于2018616日领证,婚后未生育子女。18万元彩礼是父母辛勤工作所得,其父母年纪比较大,相继退休,经济来源单一。虽然给付礼金不至于导致李某家庭生活困难,但对一个普通家庭而言,18万元是一笔巨大而沉重的开支。婚后系王某最先提出离婚,并且多次提出,其理应退还全部彩礼并分割共同财产。王某辩称,同意离婚及分割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退还女方全部嫁妆,但不同意返还彩礼。双方虽然结婚未满一年,但自2018410日订婚后,女方即搬至男方家中一起共同生活。双方于20194月中旬分居,至此共同生活已满一年。导致离婚原因不在女方,婚后男方经常采用“冷暴力”的方式对待女方,使女方身心健康受到影响。男方家庭条件优越,给付18万元彩礼并不会导致男方及其家庭生活困难,且礼金18万元在当地并不算很高。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中应当退还彩礼的三种情形是: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会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本案并不符合上述三种情形,男方要求女方返还礼金缺乏法律依据。

法院判决:陈某与王某虽系自由恋爱、自主婚姻,但因双方婚后未能妥善处理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矛盾,致使双方感情破裂,双方均有一定责任。王某亦表示同意与陈某离婚,说明双方已无和好可能,故应当支持双方的离婚意愿,准予双方离婚。关于陈某婚前给付王某的18万元彩礼,因双方确已登记结婚,并实际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且陈某并未举证证明因婚前给付王某该18万元导致其本人或家庭生活困难,故陈某要求王某全额退还彩礼,原则上应不予支持。但是考虑双方婚前交往时间确实不长,未能深入了解对方,结婚在一定程度上略显草率,而婚前、婚后共同生活虽一年左右时间,但仍显尚短,双方并未能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结合本地关于彩礼、嫁妆的风俗,现陈某已退还王某全部嫁妆,而18万元彩礼数额不小,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平衡双方利益角度考量,王某理应退还部分彩礼。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双方结婚时间、离婚原因、财产使用情况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判决王某退还陈某彩礼45000元。

相关法律支持: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鼎之说法

关于彩礼返还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2、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3、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