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阿姨在重庆一家工厂做缝纫工整整十年。工厂从来没跟她签过劳动合同,每个月微信转账发工资。今年年初厂长口头通知她「工厂订单少了,你明天不用来了」。没有书面通知,没有补偿金,什么都没有。许阿姨不知道该怎么办,十年的青春就这么打发了?
先说第一个问题:没签合同就不受保护吗?不是的。前面说过,事实劳动关系同样成立。而且《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许阿姨工作了十年,虽然没签过字,但从法律上讲她视同拥有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临时工,是正式工,不能随意辞退。
第二个问题:被辞退了能拿多少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是二倍经济补偿金,俗称2N。经济补偿金的算法是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许阿姨干了十年,N=10个月工资,2N=20个月工资。假如她月薪四千,赔偿金就是八万块。而且这还没完——因为没签合同,她还可以主张未签书面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法律规定从用工第二个月起最多11个月。
许阿姨的案子最终仲裁结果是赔偿金八万加上部分双倍工资差额,总计约十万。这还不是最理想的结果,因为有些时效问题影响了部分主张。重庆法律咨询建议:干了十年没合同的劳动者不在少数,你的权益比你想象的值钱得多,不要因为「没合同」三个字就放弃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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