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受了伤,单位不仅不帮你申请工伤认定,还威胁你不要去报工伤,否则就开除你。单位不配合,个人能不能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怎么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所以单位不帮你申请,你自己完全可以去申请,而且申请时限比单位的更长。个人申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或者网上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证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如果用人单位不承认与受伤职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或者对工伤认定有异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由劳动仲裁先确认劳动关系,再进行工伤认定。
在重庆遇到工伤认定被单位拒绝的问题,不要害怕也不要拖延。建议尽快咨询两江新区律师,由律师帮助整理材料、代理申请工伤认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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