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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过错鉴定能同时做吗

2026年06月19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ssws.com

医疗纠纷中,患者维权通常会面临两个鉴定概念——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过错鉴定。这两个鉴定虽然听起来差不多,但法律性质和适用规则有很大区别,做错了鉴定可能直接影响维权效果。

医疗事故鉴定是由医学会组织的,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的技术鉴定,鉴定结论是认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依据。医疗事故鉴定比较保守,认定医疗事故的标准相对严格。如果鉴定结论是不构成医疗事故,患者通过医疗事故途径维权就比较困难了。

医疗过错鉴定是司法鉴定机构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进行的鉴定,主要鉴定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医疗过错鉴定的标准相对宽松,对患者的保护更为充分。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更倾向于采纳医疗过错鉴定的结论。

这两个鉴定能不能同时做?法律规定,已经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另行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实践中,法院一般会根据患者选择的诉讼案由来决定做哪种鉴定。如果患者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起诉,法院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医疗过错鉴定。如果以医疗事故纠纷起诉,则会委托医学会做医疗事故鉴定。

从维权效果看,建议患者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申请做医疗过错鉴定。因为医疗过错鉴定的证明标准更低,患者更容易获得赔偿。而且民法典出台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对患者的保护更到位。

医疗纠纷涉及医患双方利益,鉴定结果直接影响赔偿金额。建议患方在提起医疗纠纷诉讼前咨询专业律师,确定最有利的诉讼策略和鉴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