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家庭暴力该怎么办,受害者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6年06月09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ssws.com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行为。很多家暴受害者因为害怕,羞耻或者不知道如何维权,长期忍受着身体和心理的双重伤害。那么,遭遇家庭暴力后应该怎么做,法律又能提供哪些保护呢?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同样参照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同居情侣之间的暴力行为也属于家庭暴力。
遭遇家庭暴力后,受害者应当立即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步,确保自身安全。如果暴力正在发生,第一时间报警,警察出警后会对施暴者进行制止,并出具告诫书。告诫书是非常有用的证据,上面记载了施暴的时间,地点,方式和结果。第二步,到医院进行伤情鉴定,保留好病历,诊断证明和医疗费发票。第三步,拍照记录受伤情况,最好有面部和受伤部位的特写照片。
受害者最重要的法律武器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以下措施: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程序相对简单,不需要先提起离婚诉讼,也不需要提供过多的证据。法院受理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一旦法院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如果施暴者违反保护令继续实施暴力,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其进行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对于因家庭暴力导致感情破裂想要离婚的受害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也就是说,只要有证据证明对方实施了家庭暴力,法院就应当判决离婚,不需要等待分居满两年或者其他条件。
重庆律师提醒,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不要忍气吞声,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两江新区律师建议,受害者在遭遇家庭暴力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告诫书等都要妥善保存,这些都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和离婚诉讼的重要证据材料。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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