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往往是夫妻双方争议最大的问题。双方都想要孩子,都认为自己才是最合适的抚养人。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到底看什么?了解这三个核心因素,你就能大概判断自己争取到抚养权的可能性有多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院判决抚养权的第一个核心因素是孩子的年龄。两周岁以下原则上随母亲生活。两周岁到八周岁之间,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判断。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尊重孩子的选择。
第二个核心因素是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条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环境、教育水平、工作时间、有无不良嗜好等因素。但这不意味着谁钱多谁就能得到抚养权。法院更看重谁更能给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和充足的陪伴时间。
第三个核心因素是孩子的生活现状和感情依赖。法院会看孩子长期以来主要由谁照料、和谁感情更深、在哪个学校读书、生活习惯是否已经形成。如果改变现状会对孩子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法院一般倾向于维持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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