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肯定算工伤。这个说法并不完全准确。虽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这个条款有好几个限制条件。
第一个限制是“上下班途中”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包括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如果下班后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其他地方办私事,那从办事地点回家的路上发生事故,可能就不算“上下班途中”了。
第二个限制是“非本人主要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你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那就不能认定为工伤。比如你闯红灯被撞了,交警判定你负主要责任,那就不属于工伤。这里说的责任认定以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
第三个限制是事故类型。法律规定的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走路自己摔倒了,骑自行车自己撞到路沿石了,这些不属于交通事故,不能认定工伤。
如果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什么待遇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治疗期间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如果构成伤残,还能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如果不构成工伤,受伤一方也可以按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途径维权,向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主张赔偿。两种途径不冲突,但最终赔偿的总金额不能超过实际损失。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工伤认定的条件比较复杂,建议咨询两江新区律师确认是否符合认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