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应该如实申报共同财产。但有些人心存侥幸,把存款转移到亲戚的账户,或者把股票卖掉变现藏起来,或者隐瞒名下的公司股权。等离婚手续办完了,另一方才发现对方原来藏了这么多财产,这时候还能追索吗?
答案是:可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这条规定的关键点在于“再次分割”。也就是说,就算离婚判决已经生效了,只要你发现对方在离婚时隐藏了财产,你还可以重新起诉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而且请求再次分割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隐藏财产之日起计算。
但追索的难点在于如何发现隐藏的财产。实践中,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收集线索:调取对方的银行流水,看看有没有异常的大额转出;查询对方的房产登记信息、车辆登记信息;了解对方的经营情况和股权结构;关注对方的消费行为是否与收入明显不符。
如果需要法院调查取证,可以申请法院调取对方的银行账户交易记录、不动产登记信息等。法院有权依法向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调取相关材料。
建议在离婚诉讼期间就尽可能全面地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最好聘请律师协助调查。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转移、隐藏财产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相关账户,防止财产被进一步转移。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离婚财产分割涉及复杂的调查取证工作,建议咨询重庆律师了解具体的维权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