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别的都可以商量,唯独孩子的抚养权谁都不愿意放手。法院判决抚养权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孩子判给谁,是看谁有钱,还是看谁更爱孩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存在严重不适合抚养的情形。两到八周岁的孩子,法院综合考虑双方情况,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听取孩子的意见,孩子的意愿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法院会综合考量以下因素:双方的经济条件和生活环境,但经济条件好的一方不一定就能获得抚养权;双方的教育水平和对孩子投入的时间精力;孩子长期生活的环境和社交圈,法院倾向于不改变现有生活环境;双方的品德和行为习惯,比如是否存在家暴、赌博等不良行为;双方与孩子之间的感情亲疏程度等。
兄弟姐妹原则上应当在一起生活,法院一般不会强行分开多个子女。诉讼前建议尽可能收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比如能够证明自己有稳定收入和更多时间照顾孩子的证据。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法院通常会尊重。重庆两江新区的家事律师可以帮助您制定最有利的抚养权争取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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