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孩子跟谁过往往是夫妻双方最大的争议焦点。抚养权到底怎么判?法官主要看哪些因素?了解这些,对争取孩子抚养权很有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具体来说,法官会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第一,孩子的年龄。两周岁以下原则上随母亲生活;两周岁到八周岁之间,看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八周岁以上,要尊重孩子的意愿。第二,双方的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居住条件、教育水平、工作时间等。第三,孩子的生活习惯。如果孩子长期跟随一方生活,突然改变环境可能对孩子不利,法院会倾向于维持现状。
第四,双方的品行。如果一方有家庭暴力、酗酒、吸毒等不良行为,或者有严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另一方。第五,有无其他子女。如果一方已经有两个孩子,而另一方没有其他子女,法院可能会考虑将孩子判给子女较少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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