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如果对责任划分不服,认为交警认定的责任比例不合理,应该怎么办?今天重庆律师来为大家分析。首先,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它不是行政处罚决定,而是一种证据。当事人对认定书不服,不能直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写明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如果认为原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可以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如果复核维持原结论,当事人在诉讼中还可以提供相反的证据来推翻认定书的证明力。因为认定书在诉讼中只是证据的一种,法院会根据全案证据综合判断责任划分。重庆律师建议,如果对认定书有异议,要尽快在三天内申请复核。两江新区律师提醒,复核期间不影响事故处理的进度。在复核的同时,也可以自行收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为诉讼做准备。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