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热线:13983626801

您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文集 > 法律随笔 >

详解:借条上的担保人怎么追责

2026年05月12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ssws.com

借条上有担保人签字,借款人到期不还钱,债权人可以找担保人要吗?怎么找担保人追责?今天重庆律师为你详细分析。首先,要看担保的性质是连带责任保证还是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不需要先找借款人。一般保证的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必须先起诉借款人并申请执行,执行不到才能找担保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一般保证处理。所以如果借条上只写了担保人但没有写明担保方式,债权人只能先找借款人。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但是担保人承担的责任范围以担保合同约定的为限。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担保范围,担保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追责担保人的诉讼时效和担保期间密切相关。如果约定了担保期间,债权人应当在担保期间内主张权利。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重庆律师建议,在向担保人主张权利时,要注意不要超过担保期间。两江新区律师提醒,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因此担保人还了钱后,可以拿着还款凭证向借款人追讨。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