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跟谁生活是很多父母最放不下的事。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依据什么标准?今天重庆律师为大家分析孩子抚养权的判决规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更需要母亲的照顾。但是,如果母亲患有严重疾病或者不尽抚养义务的,也可以判给父亲。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考虑的因素包括:父母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水平、与孩子的感情基础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判断能力,法院会听取孩子的意见。在以下情况下,一方可以优先获得抚养权:已经做绝育手术或者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等。重庆律师建议,在争取抚养权时要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两江新区律师提醒,抚养权的判决是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为核心。无论抚养权归谁,不直接抚养的一方都有探望权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