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家讲解借条上担保人的追责问题。首先要区分担保方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不需要先向债务人追讨。如果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必须先向债务人追讨,追讨不到才能找保证人。在借条上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追讨保证人的方法:第一,向保证人发送催收函,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第二,向法院起诉,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第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的财产。追讨保证人需要注意诉讼时效。对保证人的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三年。如果债权人长时间没有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责任可能免除。重庆律师建议,出借人在借条上最好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两江新区律师提醒,保证人也要注意自己的权利,被追讨时首先要确认保证方式。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本文由重庆两江新区律师提供普法参考,如有法律问题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