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了一套房产,短期内不打算自己住,想卖掉变现。但听说继承的房产再出售时税费很高,到底要交哪些税?有没有合法的办法降低税费?这些问题困扰着很多继承房产的人。
继承房产涉及的税费主要有以下几种。首先是契税:根据契税法,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房产,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受遗赠取得房产的,需要缴纳契税,税率一般为3%到5%。
继承取得的房产再出售时,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个人通过继承取得的房产再转让时,如果该房产是继承人满五年的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满足这个条件,需要按照卖出价减去继承时房产的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方面,个人出售继承取得的房产,如果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两年,免征增值税。不满两年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随增值税一并征收。
还有一个实务问题:继承取得的房产在计税时,其原值如何确定?根据规定,继承房产的原值按照继承时房产的市场评估价值确定。继承人应当保留好继承时的评估报告或税务局核定的计税价值证明,这是将来出售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重要依据。
如果继承人打算出售继承的房产,建议先咨询专业税务师,结合自己的持有时间和是否唯一住房等情况,选择合适的出售时机,合理降低税负。同时要保留好继承时的相关文件,包括继承权公证书、房产评估报告等。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重庆律师提醒,继承房产再出售前应了解相关税费政策,两江新区律师可为您提供房产交易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