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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律师分析:被高空抛物砸伤,找不到责任人该如何索赔

2026年05月24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ssws.com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近年来,高空抛物致人伤亡的事件时有发生,但很多时候受害人根本找不到是谁扔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该由谁来赔偿?作为重庆律师,今天就来给大家分析高空抛物找不到责任人时的赔偿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这个规定简单来说就是:如果确定了是谁扔的东西,由他自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找不到责任人,那么这栋楼里除了能证明自己不在家、家里没人、或者确实与自己无关的住户之外,其他所有的住户都要共同分担赔偿。这就是大家常说的全楼连坐制度。不过,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没有安装监控摄像头、没有设置警示标识等,物业公司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对于受害人来说,被高空抛物砸伤后的维权步骤是这样的。第一步,立即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要求物业公司保护好现场。第二步,向公安机关提供受伤的位置和时间,由警方进行调查,查找具体侵权人。第三步,如果警方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受害人可以将整栋楼的可能加害人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第四步,向法院提交医疗费票据、误工证明、伤残鉴定报告等证据,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重庆两江新区的居民如果遭受高空抛物伤害,可以及时向两江新区公安机关报案。

对于住户来说,如何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呢?可以提供以下几种证据:事发时自己不在家的证明,如出差记录、打卡记录、行车记录仪录像等;家庭成员中没有人到过阳台或窗户附近的证明;家中安装有监控摄像头,录像显示事发时没有人在抛物的位置等。高空抛物不仅是不文明行为,严重的高空抛物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两江新区律师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高空抛物,同时建议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安装高空监控摄像头,有效震慑抛物行为。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