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车辆受损修复后,即使经维修使车辆恢复使用功能,但车辆的市场价值往往会因事故而降低。这种因交通事故直接导致的车辆价值贬损,受害人能否要求赔偿呢。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车辆贬值损失是否应当赔偿,存在一定争议,但近年来支持赔偿的案例越来越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车辆贬值损失是实际财产损失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事故导致车辆结构性损伤,即使经过维修也难以完全恢复到事故前的技术状态和价值水平,这种贬值损失应当得到赔偿。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根据以下因素综合判断是否支持车辆贬值损失赔偿:一是车辆受损的程度,涉及车架、大梁等关键结构部件受到损伤的,贬值更为明显;二是车辆的使用年限,新车或者准新车的贬值损失更容易得到支持;三是是否经过专业评估鉴定,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贬值损失鉴定报告是重要的证据。
在重庆两江新区,重庆律师提醒交通事故受害人,如果车辆在事故中遭受了较为严重的结构性损伤,应当在维修完成后及时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车辆贬值损失进行评估鉴定。在索赔时应当将车辆贬值损失列入赔偿清单,并提交评估报告作为证据。在诉讼中积极主张车辆贬值损失。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