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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中患者如何收集证据,重庆律师为您支招
发布时间:2026-05-19
医疗纠纷发生后,证据是维权的核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患者应当收集的证据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费发票、影像报告等。 作为重庆律师和两江新区律师,我们建议患者在发生医疗纠纷后第一时间封存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