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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吗,重庆律师为您解析
发布时间:2026-05-19
离婚时确定的子女抚养权并非一成不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变更抚养权应当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无力继续抚养的、不尽抚养义务的、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可以请求变更。 作为重庆律师和两江新区律师,我们建议有变更抚养权需求的当事人首先尝试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