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热线:13983626801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文集 > 法律随笔 >
好心让人搭便车出车祸,司机要赔吗
发布时间:2026-10-22

老潘好心让同事搭自己的便车回家,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同事受了伤。同事反过来要求老潘赔偿,老潘觉得自己是好心帮忙,不该担责。

《民法典》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好意同乘属于无偿搭车。发生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且属于老潘一方责任的,依法应当减轻老潘的赔偿责任。但若老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酒驾,严重超速等,则不能减轻责任。

建议老潘保留事故认定书,保险理赔记录和同事伤情的证据,厘清自身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先与同事和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法处理,合理承担相应责任。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交通事故,好意同乘等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