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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拴绳咬伤人,狗主人担多大责
发布时间:2026-10-22

老谈在小区里散步,邻居的狗没拴绳突然冲出来把他咬伤了。老谈打疫苗,治疗花了不少钱,找狗主人索赔,对方却怪老谈自己没躲开。

《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遛狗不拴绳属于违反饲养管理规定,狗咬伤老谈,狗主人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只要老谈不存在故意挑逗等过错,狗主人就应当赔偿老谈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建议老谈保留伤情照片,就医病历,医疗票据和狗主人信息,及时就医并固定证据,先与狗主人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依法起诉,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动物致害,人身损害等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