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谢发现对门邻居在门口装了个摄像头,镜头正对着自己家门口,自己和家人进出都被拍得清清楚楚。老谢觉得隐私被侵犯了,找邻居理论,对方却说是为了防盗。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属于隐私。
邻居在门口装摄像头,若拍摄范围覆盖老谢家门口,可能摄录到老谢及家人的私密活动,侵害其隐私权。防盗并非无限制拍摄他人的正当理由,老谢可以要求邻居调整摄像头角度或拆除。
建议老谢保留摄像头拍摄范围的照片,视频等证据,先与邻居协商调整或拆除,协商不成的向物业,社区反映,必要时依法起诉,主张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隐私侵权,邻里纠纷等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