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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背着我借的钱,我要一起还吗
发布时间:2026-10-21

老陶的丈夫在外面做生意,背着她借了一大笔钱,还不上后债主找上门,要老陶一起还。老陶觉得这钱自己根本不知情,也没花过一分,凭什么要她还。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丈夫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关键看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老陶若不知情且该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老陶无需承担。

建议老陶厘清丈夫债务的用途和金额,收集自己不知情,债务未用于家庭的证据,如分居证明,收入独立凭证等,先与债主沟通说明,协商不成的依法应诉,主张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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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