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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被人造谣诽谤,名誉受损该怎么维权
发布时间:2026-10-20

老龚发现有人在网上发布不实言论,编造自己有违法行为的谣言,还配上照片大肆传播。老龚的名誉和工作生活都受到很大影响,气得不行,却不知道该怎么维权。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网络造谣诽谤侵害老龚名誉权,老龚依法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删除不实信息,赔礼道歉,恢复名誉,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网络平台未尽到义务的也可能担责。

建议老龚及时对不实言论进行截图,公证等固定证据,向平台投诉要求删除,查明侵权人身份,先要求其停止侵害并道歉,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名誉权侵权责任。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网络诽谤,名誉权侵权等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