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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被公司辞退,能要求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6-10-19

老昝入职一家公司,约定试用期三个月。刚干了不到一个月,公司就以不合适为由把老昝辞退了,也没有给出具体理由。老昝觉得莫名其妙,想知道能不能要求赔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对违法解除作出规范。

公司以试用期不合适为由辞退老昝,需要证明老昝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向老昝说明理由。若公司无法证明,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老昝依法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即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建议老昝保留劳动合同,录用条件约定和辞退通知等证据,厘清公司解除是否合法,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试用期辞退,劳动维权等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重庆劳动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