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热线:13983626801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文集 > 法律随笔 >
离婚时对方偷偷转移财产,另一方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6-10-19

老臧和妻子闹离婚,期间发现妻子把家里的存款偷偷转走,还低价把登记在她名下的车过户给了亲戚。老臧担心自己的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时一方偷偷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老臧依法可以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这部分财产,还可以在离婚后另行主张分割被转移的财产,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老臧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过户信息等,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财产被进一步转移,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对方少分或不分被转移的财产。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离婚转移财产,财产分割等婚姻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重庆离婚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