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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市滑倒摔伤,超市要赔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6-10-17

王大妈在超市生鲜区买菜,地面有一摊积水没人清理,她滑倒导致手腕骨折。超市承认地上有水,但只愿意承担一部分医药费,双方谈不拢。

《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超市作为经营场所,通常负有及时清理地面,设置警示标识的义务,未尽到该义务导致顾客受伤,一般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若顾客自身存在疏忽,比如边走边看手机,也可能分担部分责任。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损失等,构成伤残的还可能涉及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建议受伤后第一时间拍照录像固定现场,请工作人员到场并留存记录,及时就医并保存全部票据。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组织投诉或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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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