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人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和一笔存款,几个继承人意见不一,迟迟没人牵头处理遗产,还有人担心遗产被偷偷转移。这时有人提到了遗产管理人。
遗产管理人是依法对遗产进行清理,保管,分割等事务的人。可以由继承人推选的人,遗嘱指定的人或者有关部门担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至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了遗产管理人的确定和职责,包括清理遗产,处理债权债务,按照遗嘱或法律规定分割遗产等。
继承人之间可以推选一人作为遗产管理人,也可以申请法院指定,由管理人对遗产进行规范处理,防止遗产被侵占或遗漏。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遗产继承,遗产管理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