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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6-10-11

老裘在两江新区工作时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了伤残等级,可公司就是拖着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还找各种借口。老裘很无奈,这用人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到底该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的,依法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老裘依法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公司参加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公司未参保,则由公司自行支付。公司拒不支付,老裘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必要时申请强制执行。

建议老裘收集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和公司的工资记录,固定工伤等级和公司拒付待遇的事实,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工伤待遇,伤残补助等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